那个男人一样,男人也无视我的从棺材中拿起那些精的玩偶。指着一个精的鸟型玩偶说到:“这个‘帝释天’做的怎么样?”
恩,很漂亮的小鸟……恩……恩???你说什么?
“帝……帝释天?”
“恩,是啊,虽然那种鸟身为的幻兽我是绝对不可能给你弄来做成标本放进去的。不过温丽的手很巧吧,做的和雏鸟一模一样呢。啊,还有这只‘阿修罗’。”说着,他又拿起一个长着独角两条尾澳Q版小狼娃娃。
“这个白这个小君这个……”
我看着他不停的挑出来的白的的布偶,长条纹的马鹿的娃娃……
已经没有任何的话语了……
唯一的想法只有,啊,这个世界……真奇妙。—v—
2000年 第二章
那个男人告诉我,他的名字是金。富力士。
金。富力士告诉我,这个地方叫做贪婪之岛。
于是金。富力士和贪婪之岛告诉了我,这个世界——叫猎人。
我完全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映。我站在冰冷的地面上,看着金把那些玩偶摆的好好的放进了棺材里,然后再把棺材合上,边合还边说着:“保存好保存好,下次再继续用。”
冷汗,不知道为什么就向下滴了下来。
金带我走进了一个基地一般的地方,来来往往的人每一个看到我,似乎都认识我。看着我笑,笑的有点让人毛骨悚然。
壮硕的肌肉男严肃的说着:“好久不见。”
漂亮的大伸手在我脸上掐了一把,然后陶醉般的说:“触感果然一样的好啊。”还回头招呼大家,“要欺负就赶快趁现在啊。”
笑得吊儿郎当的帅哥说着:“忘记我了吧,要惩罚哦。”说着凑上来想要吻我,被人一巴掌拍飞了。
我无奈的果然觉得这个身体是很麻烦的。和其它人的关系太深刻。是属于穿越后最难处理的类型吧。
于是我只能沉默着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有很大的镜子。
我看着镜子里的人。黑的有些发蓝的齐耳的头发。同系的眼睛。五用我们的话来讲,是属于东方人的细腻轮廓,偏西方的棱角和内涵。
其实也就三个字——混血儿。
被梳理的顺顺的头发上戴着镶嵌着宝石的头。
雪白的层层叠叠的公主裙。暴露在外面的不多的肌肤有着象玉一样的光泽,仿佛凝聚着水,有着半透明的不真实感。
我Mo了一Mo。果然触感很好。
以前书中描写的什的皮肤是仿佛能吸住人的手指一般的。我还不相信。不过事实证明确实是存在的。体会过了才会觉得这种形容是相当的形象的。
我看着镜子里的人——多漂亮可爱的一个孩子啊。
叹了一口气。我走进室。
贪婪之岛的工作人员们是忙碌的,今天也不例外。哪里哪里遭到破坏的消息随时传来,后备修复人员立刻出动。而设计程序的也在讨论着更新的事情。
在吵杂的环境中,突然的“轰”的一声,虽然响亮却也不是那么明希
念力过人的诸位还是停了下来。
温莉红的嘴角带着幸灾乐的笑容,却用着大事不好的语气说道:“他发现了呢。”
“……”
我看着镜子里的人,再看看旁边被我一拳轰掉的墙。
我不知道应该先为哪件事情感到震惊。
虽然刚才照镜子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丝的怪异。但是……
当我脱下了衣服,看到了平底锅加肠加鸡蛋的组合的时候。
在脑子还没有反映过来之前,左手的墙已经被轰塌了。
我看着放在
原本应该是墙面存在的地方上的左手。拒绝承认这是我干的。我绝对不会付维修费。绝对!!
金不愧是金。身为金最厉害的本事是什么——躲藏。
从那天把我领进那个房间起,他就不晓得躲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换上了普通的休闲服,再看镜子里的人……啧啧,换了个衣服,就从变成了少年。而且是不见气的那种感觉。
再想起原来在网上看的那些长的不怎么样的男人有的一换装就变成大的实例。
不由的感叹:男人,真是一种奇妙的生物。—v—
我其实是准备打死也不付维修费的。但是谁都没来问,而第二天那个墙居然莫名奇妙的好了。
我更加感叹这个世界的奇妙。
不过漂亮丽的大温莉这么跟我说:“卡我给你找了个工作哦。反正你无聊嘛……这样哦。就是你醒来的那个教堂对面嘛。有家小西点店……对对,就是让你过去……呃,不是卖点心……虽然也顺带,不过主要是给玩家讲故事……恩叮。”
听了半天我终于听懂了。感情我终于也有做NPC,不,或者说GM的一天。欧也
不过,这个要说的故事怎么这么奇怪?
什么“邻国仇敌的王子的公主,扮做男生混入了出使邻国的使节之中。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和王子相知相交,就在准备表白之刻。巫化做了她的样子迷惑了她的父王促使两国联姻。并在婚礼之对王子下毒。公主为了救王子向神乞求,得到仙的指导,逢制了世界上所有珍惜动植物的玩偶送给了巫以换王子的命。巫答应让公主带王子走,却告戒在踏出边境之前让王子不要回头。逃跑的路上,王子发觉身边的公主并不是他娶的新娘。最终还是回了头……王子其实是爱公主的,在公主没有来之前就已经了。但是王子到最后的,到底是巫还是公主。没有人知道。对面的教田,躺着那个孩和那些玩偶。躺在那里的,到底是公主还是巫……回了头的王子……最终,去了哪里……现在,那个孩已经醒来。你,可以帮她找到那个王子吗。你,可以帮她找回她的记忆……让她知道,她到底是谁吗……”
我怎么都觉得这个故事太过诡异。睡人加天鹅王子加白雪公主还有木兰……什么乱七八糟的童话杂烩啊。哪个人编的故事,这么没品。
不过看到温莉那熠熠有神的双眼,我很明智的没有说出来。
敢情我没醒之前就已经客串过NPC了,还是反串。
不行……这个故事最后那间话我打死也不会说的。
打死……
虽然发了誓打死也不会说。但是……在没饭吃的威逼和金钱的利下,我很没骨气的还是答应了。
反正没人知道曾经躺在那棺材里面的就是我。我还找了个懒的方法。拿个录音机将这段话录下来。然后穿一件遮住嘴澳黑大衣。看见人进来吃东西就放给他听就是了。
日子啊,就是混过去的—v—。
不过……显然的是,我忘记了。这里是猎人,这里是贪婪之岛。
而叫做金的那个男人虽然看起阑象,但是他确实有个叫杰的儿子,今年13岁了……
—v—
所以,在这种危险的时刻,这样危险的地点。我无可避免的看见了一个比以上两个危险加在一起开立方还要危险的黑发青年,走进了这家店。
由于记忆和真实,或者说漫画和现实终究是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的。所以我在这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