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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夜里我又梦到往事,少年罗迅趴在雪白地毯上,不耐烦的温书。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他就翻个身,枕在我膝上,伸长了手来揪我头发。我不躲开,他便露出孩子气的笑容。

好梦从来不长,我很快醒过来。发觉那是个梦后,眼眶竟然有些湿润。

我翻身下床,从床头柜mo了根铁丝,轻车熟路的到撬开了三楼的门。那是罗迅当年关我的房间,已经很久没人进去过,雪白地毯都变成灰色。

我不敢走进去,静静靠在门框上抽烟。过去飞快在脑海中重播,仿佛能再一次看到罗迅俊秀端正的面孔逐渐冷硬起来,纤长身板变得高大而结实,可他再也不对我笑,再也不用执着又热烈的眼神注视我。

罗迅那种眼神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时候,世上无无数数的人,他只看得到我一个,只有我一个。

无数复杂感情同时涌动,像海啸与暴风,澎湃的在x_io_ng膛中翻滚,我咬紧了牙关,将它们全都咽下去。

抽完一支烟,锁好房门,我到花园里散步。路过花匠老王的屋子,里面还亮着灯。我知道他儿子王若在念小语种,似乎很苦,为了全部拿a,每天念书到很晚。

我突发奇想,站在窗户外面偷窥。王若在桌前叼着笔,一脸不耐烦的盯着一本书,旁边放着砖头似的字典,过一会儿,居然在书页上潦草的画了只小狗。

他神态太像少年的罗迅,我看的呆住。他先发现了我,探身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大大咧咧的说:“方哥,有火无?”

我回过神,把火机递给他,他迫不及待的点烟,喋喋不休抱怨:“要烦死了,我爸喜欢我念意大利语,意大利语好在哪里?四年念出来,不过给罗爷做翻译,每月拿几千块,置装都不够,更不要说追女仔。”

他的小小烦恼太可爱,我忍不住笑,问他:“那你想做什么?”

“我想跟着秦哥。”

王若嘴里的秦哥是秦颂,他的地位跟陆子由相当,只区别在陆子由负责公司生意,秦颂手下人却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

我劝他:“王伯想你安安稳稳啦,过日子刀口tian血,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饥的光棍汉才做得起。”他年纪轻,哪里听的进劝,我换个话题,“有那么难?书拿来给我看。”

“你看了就知道难。”他把小说从桌上捞过来塞到我怀里,“短的我还撑得起,多过十页就看不进,还要全看完了做出10页paper。明天就是deadline,我才刚看了个开头。”他突然嚎一嗓子,“我快疯啦!!!”

嚎完了,他心满意足的灭了烟:“谢了方哥,我回屋再看一会儿。”

“等等。”我已经看过了将近二十页,把书翻回第一页,“我翻译几页,你听听看。”

他张大眼睛:“方哥你不是没上过学吗?”

我不与他解释,大致的将看过的内容总结出来。他看过开头的,频频点头附和,后来两眼发光的望着我:“方哥你帮帮忙,看完了给我说一下大意也好,只说一下大意,我paper明天下午due,一个人哪里看的完…”

他活泼的拖着长腔,样子那么像耍赖的罗迅,我怎么能拒绝他。

我看书快,而且过目不忘,半个小

时翻完那本书,又花二十分钟给王若讲清楚了,说的口干舌燥。他很狗腿的倒水给我,拍我马屁:“方哥您真人不露相,太牛逼了。”

我“嘘”了一声,压低声音说:“为师已退隐多年,功力虽更上一层楼,却不愿招惹红尘里那些俗事。望徒儿日后闯荡江湖,莫提师从何处。”

他笑的前仰后合,抱拳回答:“师父有命,徒儿岂敢不从。还望徒儿江湖有难,师父能不吝出手,救徒儿一命。”

“那是自然。”

他笑够了,我momo他的头,讲:“我回去了,你早点睡。”

他有点脸红的翻回屋里,夸奖我:“方哥,你真厉害。”

我只是笑,转过身慢慢的往回走。

我再厉害,也厉害不过罗迅。

他掌权时刚满二十一岁,这么多年来,也只有我给了他一枪,其余没一人能动摇他的地位,更不要说指手画脚。他那两个弟弟对他还恭敬又亲密,在这样世家十分难见,罗迅手段由此可见一斑。

谁叫他姓罗。

遗传这种事是说不清的,美国佬也讲,last n does matter…我想罗迅身体里就流着罗家刀和枪里拼出来的血。

而我姓方。

方家在中国的威势,我这里都有耳闻。流着这样的血,却心甘情愿的当一个男宠,我可是大大的跌了方家的面子。

但别的方面,我自认还配姓方。

其余逼走罗迅小情人的手段不论,这些年自学,我对各国语言都能称得上精通;私下里卖了点罗迅以前送我的手表项链之类,拿了二十几万的本金弄外汇,现在已经赚到千万出头;罗迅名下几家白道上的公司,我还私下里换了身份入了百分之一二的股。

离开罗迅,我仍能过的很潇洒。

只不过这个没有人知道。

罗迅不需要知道,我更不敢让他知道。

在他面前,我坚持温柔体贴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搭配乖顺听话、软弱无能的表现,偶尔故意的闹脾气、任xi_ng或给他一点惊喜,叫他不至于完全对我失去兴趣。

他能了解我的,全是我让他知道的。

我二十六了,早不是十三岁那个没有出路、茫然无措的小孩儿。可我仍愿意坐实了母亲说的命j_ia_n,呆在罗迅身边做一条没脾气的好狗,把尊严、自我乃至于一切都垫在脚下,只想能站的高一些、再高一些,好抱一抱他。

第二天起来,手机上有一条罗迅短信:晚上回去吃饭。

我握着手机,在床上滚来滚去的笑个不停,因为这短信实在来之不易。

为了让罗迅愿意回家吃饭,我三百六十五天如一日的按着他口味做菜,而且从不邀功,还叫厨房的李婶和另外两个佣人说是她们的手艺。有天我故意将滚烫的汤浇在大腿上,之后与罗迅上床时,被他mo到我腿上大片烫伤。

当时他那副着急、心痛、偏偏还假装不在乎的样子,简直值得我把整条腿都烫熟。

罗迅问:“这是怎么弄的?”

我扭头不看他,声音颤抖的撒谎:“…洗澡的时候没注意,烫到了。”

“你还要骗我?”

我于是咬着嘴唇沉默,等罗迅不耐烦的皱起眉头,才说了实话:“我…我煲汤的时候,不小心弄洒了…”

余光里,能看到他攥紧了拳头,又慢慢松开,接着问我:“你煲汤干什么?”

要的就是他这句话。

我得偿所愿,心中万分得意,表情却愁苦又倔强,再也不回答他。

剩下的事实,厨房的李婶和另外两个佣人自然会替我说清楚。我太了解罗迅,他若不去问她们,我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二天中午,罗迅果然来找我,站在我房间门口冷冰冰的讲:“以后你不许再进厨房。”说完转身就走。

我目送他出门,随即小声的笑个不停。

这么轻松就想打发我,难道当我一年里的功夫都是白做?再没人比我更明白他的喜好,花上一千分的力气研究怎样做菜最合他口味、煲什么汤对他身体好。待他在家里吃到别人做的菜,明白了什么叫口味不合,就知道我在他身上到底下了多少工夫。

再过三天,我腿上烫伤养的差不多,无视他对我下的命令,又去了厨房。

那天晚上他吃饭时,我就躲在角落看着。他夹一筷鱼肉,尝第一口,然后我就见识到了温柔、怒火与无可奈何这三种表情混合在一起的样子。

从那以后,只要是在家里,罗迅再也没吃过一口别人做的东西。

至于回家吃饭前发短信告诉我,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为达到目的,多少次我做了满桌饭菜,枯坐在桌前等上几个小时,困得不支也不回房,就等罗迅回家看到我趴在餐桌上睡着。

他起初并不动容,把我留在桌前接着睡。终于有天我着凉发了高烧,他才开始把我抱回床上去。被抱到第四次时,我‘惊’醒过来,对着他喃喃自语‘你什么时候回来,让我知道好不好’,边说边流泪。

于是,我手机上开始有了罗迅发来的短信。

这都是六年前的事了。

十一年前,罗迅被我一枪送至生死边缘,曾视我为叛徒,恨我入骨。

可那又如何呢,现在,他还不是得乖乖回家吃饭,不回家要提前向我报备,他的手下对我毕恭毕敬,而他在外面上过再多人,没一个敢带到我面前来叫我看到,也从不说要我离开的话。

罗迅在外面呼风唤雨,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引人猜测不休,但那都和我没有关系。

只要在我旁边,他就玩不过我。

所谓水滴石穿,我与罗迅来日方长,只要他不爱上别人,我就能等、能忍。总有一天,我可以与他两情相悦、快快活活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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