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
掏心掏肺的那种。
大概是校园里的时候还比较单纯。
和心上人在大夏天,一起去又拥挤又设施落后的游乐场,都能让我开心个半天。
也许是出于奇怪的心理,我一直隐瞒着自己的身份。
我想证明,没有什么金贵的陆家二少爷的头衔,也是能有人爱我的。
山盟海誓发过。
因为他喜欢,和小女生似的在午夜跑去坐摩天轮,然后在最高点闭着眼拥抱这种现在想来简直丢人至极的事我也做过。
戒指也送了。
就差毕业后改个国籍领证了。
在一起的第三年纪念日,我订了餐厅。
可他一直没来。
我一个人看着满桌的玫瑰,枯坐到烛光熄灭。
我回到家,客厅的灯亮着。
沙发上两具躯体交缠。
我的男朋友叫得无比勾魂。
……搂着我哥的脖子。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内心没什么波动。
我站在原地,静静听着我哥向他许诺以后给他多少钱。
早知道钱能买这人的往后余生,那我好像还白嫖了三年?
真是赚。
我走到厨房拿了个玻璃杯,用力砸在了对方脑袋上。
殷红的血淌了一地。
我不敢砸我哥,只能用这种方式发xie。
然后丢下碎了一半的杯子上楼了。
我不清楚之后我哥是怎么料理这事的。
反正我再也没在学校里见到那人。
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也不过如此。